已经在台东居留了一段日子,更希望以后定居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吗?
永久居留:
申请资格:
- 居留时期:连续在台湾居留5年、每年在国内居住超过183天 — 届满后2年内提交申请;
- 依亲:台湾籍人士的配偶、子女亦可以在台湾合法居留10年以上,居留期间其中每年居留超过183天,可于期限届满的2年内提出申请。
- 投资:一、投资金额新台币1500万元以上之营利事业,并承诺聘请5名或以上台湾籍人士达3年;二、投资中央政府公债面额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满3年。
- 外国人在我国投资移民入籍后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获得永久居留的资格。

申请书

护照

外侨居留证

健康申报表

其他证明文件
应备文件:
- 外侨永久居留申请书
- 彩色照片1张
- 新、旧护照正本及副本
- 外侨居留证正本及副本
- 健康检查合格证明
- 财产或特殊技能证明*
- 最近五年内之本国及我国警察刑事纪录证明
- 其他证明文件
*以下人士可豁免提交财产或特殊技能证明:以投资移民获准永久居留之外国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;以高级专业人才获准永久居留之外国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;以应聘方式获准永久居留之外国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在台湾连续合法居住5年、每年居住超过183日、品行端正者
其他证明文件
因应不同定居台东的申请方式,需要补充其他证明文件如下:
1.依亲:
(1) 亲属关系证明。
(2) 年满二十岁以上,因身心障碍无法自理生活之子女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。
2.应聘
(1) 工作核准函
(2) 一个月内之在职证明
3.传教
(1) 宗教团体出具之保证书
A.注明该外国人担任之工作为无给职且为全职
B.保证并负责该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后在台生活无虞
(2) 该宗教团体之内政部许可证书或法人登记书
(3) 该宗教团体核发之在职证明
4.投资
(1) 商业登记证明文件
(2) 股东名册
(3) 公司变更事项登记卡
(4) 三个月内申请之经济部投审会函
(5) 若个案特殊状况,会另行要求检附其他证明文件
费用:
新台币10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