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在台东居留了一段日子,更希望以后定居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吗?

永久居留:

申请资格:

  • 居留时期:连续在台湾居留5年、每年在国内居住超过183天 — 届满后2年内提交申请;
  • 依亲:台湾籍人士的配偶、子女亦可以在台湾合法居留10年以上,居留期间其中每年居留超过183天,可于期限届满的2年内提出申请。
  • 投资:一、投资金额新台币1500万元以上之营利事业,并承诺聘请5名或以上台湾籍人士达3年;二、投资中央政府公债面额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满3年。
  • 外国人在我国投资移民入籍后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获得永久居留的资格。

申请书

护照

外侨居留证

健康申报表

其他证明文件

应备文件:

  • 外侨永久居留申请书
  • 彩色照片1张
  • 新、旧护照正本及副本
  • 外侨居留证正本及副本
  • 健康检查合格证明
  • 财产或特殊技能证明*
  • 最近五年内之本国及我国警察刑事纪录证明
  • 其他证明文件

*以下人士可豁免提交财产或特殊技能证明:以投资移民获准永久居留之外国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;以高级专业人才获准永久居留之外国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;以应聘方式获准永久居留之外国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在台湾连续合法居住5年、每年居住超过183日、品行端正者

其他证明文件

因应不同定居台东的申请方式,需要补充其他证明文件如下:

1.依亲:

(1) 亲属关系证明。

(2) 年满二十岁以上,因身心障碍无法自理生活之子女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。

2.应聘

(1) 工作核准函

(2) 一个月内之在职证明

3.传教

(1) 宗教团体出具之保证书

A.注明该外国人担任之工作为无给职且为全职

B.保证并负责该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后在台生活无虞

(2) 该宗教团体之内政部许可证书或法人登记书

(3) 该宗教团体核发之在职证明

4.投资

(1) 商业登记证明文件

(2) 股东名册

(3) 公司变更事项登记卡

(4) 三个月内申请之经济部投审会函

(5) 若个案特殊状况,会另行要求检附其他证明文件

费用:

新台币10000元

办理单位:

居留地服务站;台东县服务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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