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获得「长期居留」的资格,想知道下一步怎样在台东永久定居?以下为港澳人士
清楚介绍定居办法:
适合对象:
打算在台湾取得身份证;打算在台东定居生活
申请资格:
持停留台湾60天签证,未经签证核发机关特别加注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
制之有效签证,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可以提出申请:
- 连续在台湾居留5年、每年在国内居住超过183天 — 届满后2年内提交
申请。 - 台湾籍人士的配偶、子女亦可以在台湾合法居留10年以上,居留的10
年期间其中年每年居留超过183天,可于期限届满的2年内提出申请。 - 投资金额新台币1500万元以上之营利事业,并承诺聘请5名或以上
台湾籍人士达3年;二、投资中央政府公债面额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满
3年。

申请书

护照

外侨居留证

健康申报表

其他证明文件
应备文件:
应备文件:申请书、护照、外侨居留证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、足以自立之财产或特殊
技能证明、最近五年内之本国及我国警察刑事纪录证明、其他证明文件。
办理单位:
居留地服务站,请参阅台东县服务站
更多定居资讯,请参阅移民署网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