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获得「长期居留」的资格,想知道下一步怎样在台东永久定居?以下为港澳人士
清楚介绍定居办法:

适合对象:

打算在台湾取得身份证;打算在台东定居生活

申请资格:

持停留台湾60天签证,未经签证核发机关特别加注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
制之有效签证,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可以提出申请:

  • 连续在台湾居留5年、每年在国内居住超过183天 — 届满后2年内提交
    申请。
  • 台湾籍人士的配偶、子女亦可以在台湾合法居留10年以上,居留的10
    年期间其中年每年居留超过183天,可于期限届满的2年内提出申请。
  • 投资金额新台币1500万元以上之营利事业,并承诺聘请5名或以上
    台湾籍人士达3年;二、投资中央政府公债面额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满
    3年。

申请书

护照

外侨居留证

健康申报表

其他证明文件

应备文件:

应备文件:申请书、护照、外侨居留证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、足以自立之财产或特殊
技能证明、最近五年内之本国及我国警察刑事纪录证明、其他证明文件。

办理单位:

居留地服务站,请参阅台东县服务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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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定居资讯,请参阅移民署网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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